正德七年冬十月
○辛丑 朔。享太庙。
○发太仓银十万两于四川以给军饷。
○壬寅 周府·海阳王 安氵□逢 薨。王,惠王第七子,母魏氏,成化壬辰生。初封镇国将军,弘治己酉进封海阳王。至是薨,辍朝一日,赐祭葬如例。
○黜云南按察司·佥事 刘吉。以巡按·御史 张羽 劾其贪暴也。
○甲辰 大学士 李东阳 等奏:“臣等一再具辞免恩荫,未蒙俞允。臣等任非督战,职异典兵。禁近从容,未尝亲与驰驱之苦。文墨议论,安敢冒承矢石之功。皇上虽曲赐宠嘉,臣子宜自知分限在已。既知不可物议,其将谓何,义实未安,事非虚让。设若坚辞而未允,则将引避以自明。伏望俯鉴悃诚,收回纶命,庶少全退让之节,抑以长廉静之风。”命下吏兵二部议,以:“群盗构祸,荼毒生灵,是固仰祈天威,荡平妖孽,而亦内阁默赞机猷。兹当献俘奏凯之时,正论功行赏之日,特赐恩荫,诚不为过。但 东阳 等连章恳避,实出悃诚。虽圣恩之慰谕益勤,而各官之情词逾迫切。惟录功酬劳者,天子之仁。崇谦执让者,大臣之义。乞鉴其悃情,别赐定处。”诏:“改荫六品文职,令毋再辞。”
○以修理孝陵及懿文陵殿完,命南京守备·太监 黄伟、魏国公 徐俌 祭告二陵,工部·尚书 孙需 祭司工之神。赏 伟、俌 及兵部·尚书 刘机、侍郎 俞深、提督·太监 董文、西宁侯 宋恺 等,银币有差。
○升赏延绥把都河获功官军三百四十人有差。
○传旨:“以太监 王堂 管理浙江市舶司,崔和 镇守云南金齿腾冲地方。”
○吏部举终养提学·副使 潘府 言:“府为母弃官,亲终不出,清苦自修,杜门著述。学政字于士类,节行重于乡评。若置闲散之地,寔为遗逸之才。他如致仕·员外郎 祝萃 、养病御史 卢格、主事 张诩 俱有可称,请特简用,崇奖恬退以风厉天下。”从之。后两京员缺,屡以府名上,皆不用。
○乙巳 升起用御史 史良佐 为云南按察司·佥事。
○命广东署都指挥·佥事 张祐 充参将,分守柳庆。
○丙午 以贼平,赐提督军务·都御史 陆完、彭泽,督饷·侍郎 杨潭、黄珂 并纪功等官,宴于礼部。命英国公 张懋、兵部·尚书 何鉴、礼部·尚书 傅圭 待。
○河南温县地震。
○丁未 赏防守九门·太监 金义、遂安伯 陈鐩 等,及点视·给事中 石天柱、御史 卢雍 等,彩弊白金有差。
○大学士 李东阳 等上曰:“伏蒙圣恩,录臣等子侄一人,改荫文职。窃惟群盗肆恶,遍历诸方,出入四五年间,荼毒数千万众。主忧臣辱,安敢辞劳。天佑人归,仅成克捷。即今奸雄甫定,凋瘵未苏。虽同率土之欢,岂免向隅之泣。若燕齐河洛之安靖,以为臣等之功,则川狭湖广之纵横,复是谁欤之过?推恩荫子,诚所未安。且以六品之华阶,何可一朝而骤致。恳乞天恩,并收成命,使臣等安心于旦夕,庶犹图报于将来。感恩佩德,实过于受荫万万矣。”上曰:“朕以卿等劳勚,特荫武臣,坚志不受。今改文秩,可不必辞。”
○提督军务·右都御史 陆完、副都御史 彭泽,各辞升荫,且乞致仕,兵部·尚书 何鉴 亦辞荫,俱温旨慰劳不允。
○戊申 命户部·右侍郎兼都察院·左佥都御史 丛兰 本部管事。时 兰 巡视凤阳还,吏部以无缺请,乃添注焉。
○旌表直隶沙河县·生员 王得时 等女 玉梅 等十人贞节。玉梅 为贼所虏,欲污之,不从,遂支角□羊之。其九人,则大名县民李钦妻,王得山女,钱雄女,骈珩妻王氏,王表妻张氏,黄县民冯茂女,李瓒妻冯氏,魏县民杨善妻刘氏及其女,皆死于贼者也。
○刑部奉旨会多官审录重囚,得情可矜疑者十三人以闻。诏:“减死充军者十人,妇女释放者一人,各仍杖之百而遣之,笃疾释放者一人,监候者一人。”
○己酉 升保定府·知府 蒋曙 为山东按察司·副使,整理天津等处兵备。南京刑部署郎中事·主事 胡琏 为福建按察司·佥事,督理漳南军。快吏部·主事 许效廉 为贵州佥事,提调学校。
○录山东礼仪镇、龙化、三老、白塔集、三里庄等处斩获贼功,升赏官军八百二十三人有差。
○命贵州署都指挥·佥事 洛忠 充参将,协守贵州,兼提督清浪地方。
○癸丑 保定侯 梁任 卒。任,以成化壬寅袭爵,带俸南京左军都督府。弘治丙辰,命掌府事。十有七年而卒,子 永福 奉其丧归,葬宛平。诏:“赐祭葬如例。”
○甲寅 大学士 李东阳 等再辞免六品文荫曰:“臣等向因武荫专言著令之所,无及改文阶,岂谓微劳之当,得且京朝六品,地位清华。若非科目之英才,必是官曹之累历,岂可一朝而骤致。况于接迹以骈登,臣等职在股肱,义存匡弼,正宜慎惜爵赏,以示庶官。何敢幸会功名侥于一得,已不自克,人其谓何。用是再沥里诚,冒干斧钺,盖心有不安,无以为展布之地,事若不称,岂能逃贪冒之讥。”上曰:“成命累下,卿等可勉受之,毋固辞。”
○乙卯 南京·吏部·尚书 张澯 乞休退,且曰:“近御史 文皓 劾臣以金寿星馈瑾,自称小孙。此何等事,而谓臣为之。夫以金造像工,必有人售,必有主踪迹所在,人岂能掩不知,皓 何从闻此。且当瑾败之时,簿记赂者,姓名皆不遗,使臣名在记,谁为隐之。若果证据明白,则诛臣以谢天下,臣所甘心。”得旨:“所诬,朕已悉知,可安心供事。”
○丙辰 传旨调甘肃镇守·太监 宋彬 于大同,大同镇守·太监 梁玉 于甘肃。
○丁巳 顺天府通州地震。
○戊午 诚孝昭皇后忌辰,奉先殿行祭礼。遣驸马·都尉 马诚 祭献陵。
○升兵部·郎中 汪举 为太仆寺少卿,署郎中 苏乾 为狭西布政司·右参议。
○己未 传旨以分守凉州·太监 张昭 镇守宁夏,以太监 许宣 代 昭。
○革怀仁王府·辅国将军 成鋡 禄米三之一,坐与乐妇奸且黩货也。
○庚申 以水旱免绍兴、宁波、嘉兴、金华、严台、温等府所属税粮,仍命海潮渰溺地方,镇巡等官区画赈济。
○辛酉 命太子少保都察院·左都御史 陆完 掌院事。
○命金吾右卫署都指挥·佥事 崔灏 福建总督备倭。
○壬戌 宣府副总兵署都督·同知 许泰 以疾辞免兵柄,准在京调理。
○山东兖州府夜有流星如斗,光赤声震如雷。
○太监 蒋贵 传旨:“直隶、山东、河南、江西、四川等处,顷年盗起,残害地方,皆因贼首数人,紏合徒众,中间多是良民畏避粮差,被其胁从。朝廷命将出兵,又再三降旨榜谕,许其解散自首,俱宥其死,仍令有司存恤。今各路官军将贼首 蓝五、鄢老人、赵风子、陈翰、李茂、赏勉儿等俱生擒凌迟,汪澄二、胡雪二、刘三、杨虎、邢老虎、刘六 等俱剿杀,刘七、齐彦名 锉尸,枭首示众;其窝藏交通之人,如 王钦、王五 等,俱凌迟处斩。已敕各处镇巡三司官晓谕军民,为恶者自取其死,为善者得保身家。犹恐府州县卫所官,不能用心抚恤,领军官失事,惧罪杀降报功,使人心惊疑不安。又令兵部严行各官解散投首者,令依前旨免其粮差三年田地,被侵者追还原主,无牛具种子者措置给之,失事官量情轻减,不许妄杀,务使人人为善,同享太平。朝廷屈法伸恩如此。其四川残贼廖麻子一党,昏迷不省,已别遣将督兵剿杀。除廖麻子不赦,其余解散自归,一体宽恤。惟既散之后,不改前非,仍复为盗者,所在擒执重治不宥。中外有司,通行榜谕知之。”
○癸亥 大学士 李东阳 等上曰:“臣等再承恩荫,累具辞章,曲荷纶音,不蒙赐允。若心无所愧,岂敢固违,但理有未安,终当恳诉。窃惟事有常职,故任事者无侵官,恩有常格,故受恩者无愧色。臣等所居之官,论思辅导之职也,目不识兵马之数,耳不闻金鼓之音,足不履行阵之地,身不冒矢石之险。若文书之经由、议论之关涉,与战伐攻击、坐作进止者同功,而例论推恩以及家,是以平居本分之劳,冒格外非常之赏。况臣等或已蒙荫录,不可重沾,或方历岁年,未经久试,扪心揣分实不能堪所有前项恩荫,臣等终不敢受。伏望圣明俯从愚请,并收成命,以慰忧惶。”上始许之。
○甲子 工部言:“豹房之造,迄今五年,所费价银已二十四万余两。今又添修房屋二百余间,国之民贫,何从措办,乞即停止,或量减其半。”不听。
○是日,辽东广宁等卫天鼓鸣,地震声如雷。
○乙丑 升河南按察司·副使 房瑄 为山东布政司右参政。
○魏国公 徐俌 请以其子 天锡 为勋卫,从之。
○初有敕谕兵部:“直隶、山东、河南、江西等处盗贼平定,锦衣指挥等官,多方缉捕,致有成功。朱宁、朱安、朱谦、朱国、朱刚,各荫为锦衣卫世袭指挥使。原有传奉恩升者,仍查出累功加升。”于是,兵部查奏。得旨:“宁安国俱升后军都督府都督佥事,宁、安 仍在锦衣卫,各掌印管事,谦 升都指挥使,刚 都指挥佥事,在卫供职。”
○免江西余干乐平等九县税粮,以盗贼残害故也。
○丙寅 纪功给事中 柴奇、雷雯 等上所勘直隶、山东失事官罪状。兵部言:“贼已殄灭,宜分别功过处之。盖游击将军 郤永 等六人,既以有功升赏,总兵 张俊、都御史 张凤、知府 徐朴 已餋病致仕,都指挥 杨义 等四人已降级革任,参将 成钊 方系于刑部未结,都御史 甯杲、陈天祥 见为妄杀事情勘问未报,惟布政等官 夏时 等十人,宜量罚。都指挥等官 田琮 等四十二人,宜逮问。内同知 刘文宠 已升河南佥事,亦宜别处。”得旨:“永 等俱免查究,俊、义 等宥之。时 等并 文宠 各罚俸六月,琮 等仍逮问,并 杲 等勘报,至日以闻。”
○丁卯 大学士 杨廷和 等辞免加职上曰:“吏部送到誊黄节奉手敕:‘连年兵燹,指顾筹画,卿等劳勚寔多,荫子一官,以伸朕念。今又恳辞,特允所请,还各进阶一职。杨廷和 加少师兼太子太师·华盖殿,大学士 梁储 加少傅兼太子太傅·谨身殿,大学士 费宏 加太子太保·武英殿·大学士,余俱仍旧。钦此!’臣等近奉纶音,许辞恩荫,同声庆慰,动色欢欣,以为君臣之间,恩犹父子,有怀必吐,各尽其迫切之情,有愿必从,亦谅其迂愚。又志既自明于心,事或少补于士风。岂意重沐洪恩,并加殊宠,或穹阶之递进,或极品之超升。闻命之余,益增惶惧。臣等俱以菲才缪膺重任,辅导无格心之学,匡持无建议之长。优游官曹,有靦面目潢,池作难斯,亦见赞化之无能。策府论功,又岂敢乘时而冒赏。揆之于理,窃有未安。伏望圣慈俯察微诚,收回成命,俾臣等各仍旧职,庶得安心以供事,犹冀图效于后来。”上曰:“朕以卿等辅导竭心,谋议裨国,累辞荫叙,特进官阶,宜勉副至怀,毋再辞。”
○大学士 李东阳 辞免兼俸疏曰:“伏奉手敕:‘连年兵燹,卿等指顾筹画,劳勚寔多,荫子一官,以伸朕念。今又恳辞,特允所请,还各加进阶一职。李东阳 兼支尚书俸,余俱仍旧。钦此!’臣仰荷圣慈,许辞荫录,转承新命,益切忧惶。窃惟官必量才,固不可以轻与,禄必称事,亦不可以滥给。臣叨居重地,积有岁年,才劣功微,官高禄厚。向以纂修实录升支正一品俸,继以九年考满兼支正五品俸。揆之常制,盖已增多。迩者群盗剿平,圣恩覃布,臣既乏谋猷之益,又无战伐之劳。荫子酬功,既非其分。推恩加禄,亦岂能安。况臣自今年五月以来,一向患病,在家调理,移兵过省,不闻进止之宜,奏捷还师,不预班行之末。例当住俸,未奉俞音。累乞归田,不沾允命。加以慰留恩重,朝贺礼殷,兹方勉效驱驰,何意复蒙光宠!又况臣已兼二俸,而使之日益增加,是臣出徼幸会之期,自取贪饕之罪。又况兵荒之后,帑藏空虚,饥民之待哺方深,武职之折银屡阙。虽未能损上而益下,抑亦当益寡以裒多。每欲辞免兼支,少逭尸素,但念衰病已极,亦将不久于官,勉强因循,不敢数烦天听。今乃以一官而兼三职之俸,以百口而食千人之力,则求退而反进,辞少而就多,非徒自失其初心,亦且倍深于往咎。尤望圣明下烛洞察恳诚,准免兼俸,令臣仍旧供职,使臣得少淹于旦夕,犹或能图报于分毫。”上曰:“朕以卿辅导竭心,谋议裨国,累辞荫叙,特命三俸兼支。今又恳辞,姑免大学士俸,可兼支尚书俸,以副至意。”
○户部奏:“司钥库·左少监 庞等题称:‘钱钞缺乏。’除扬州钞关银两专备织造,宜令临清河西务二钞关,自正德八年正月为始,淮安苏州杭州三钞关,自正德九年正月为始,俱收钱钞解部,转送司钥库应用。九江钞关,仍旧收银解送内承运库。”从之。
○镇守河南总兵官都督·佥事 时源 乞致仕,不允。
○免河南裕州及鄢陵县等十二县正德七年税粮有差,以被贼残害故也。
○先是,贼犯阙里,敕所司分兵防御。至是,衍圣公 孔闻韶 以庆贺至京师具谢。上复批答曰:“群盗为暴,至犯阙里,朕闻之惕焉靡宁。其令巡抚官祭告,仍量为修葺,以慰圣灵。”
○贵州宣慰司·应袭土舍 宋储 遣舍把 宋炫 等来贺万寿圣节贡马,赐彩叚宝钞有差。
○赏直隶枣强等县三老等集杀贼有功官军人等,银币绢布等物有差。
○戊辰 升监察·御史 文皓 为河南按察司副使,青州府·通判 田祐 为狭西按察司佥事。
○蜀府内江王 友墦 薨。王,和王第二子,母任氏,宣德辛亥生,正统丙寅册封。至是薨,辍朝一日,赐祭葬如例,谥曰:“庄懿”。
○巡抚贵州·右副都御史 杨茂元 以便宜置造旗牌各五。工部议覆:“旗牌必奏乃给,茂元 未请擅造,宜量罚之,并毁其所造。”上宥其罪,仍夺俸三月。
○己巳 兵部·尚书 何鉴 奏:“近年,盗贼蠭起,军民涂炭,虽已抚定,井邑皆空。若复徵科,岂能堪命。乞量免税粮,及多方赈恤。”给事中 叶相 亦以为言。户部议:“赈恤已有敕旨,请责成抚按等官。”且谓:“新添大汉市民并预备调用贴丁,亦宜革罢,与民休息。”诏:“如议。其应免应革者,听抚按官随宜处之,毋或视常,姑应故事。”
○给赐崇世子餋赡禄米岁一千石,从其请也。
○庚午 令故太常寺少卿兼翰林院·学士 武卫 子 选 中书舍人,习字出身。
○咸宁伯 仇钺 以疾请辞侯爵。诏:“以卿受命杀贼,备历勤劳。今既成功,理当进爵,宜候病痊供职,不允所辞。”
○工科给事中 潘埙 奏:“古者,伍大不在边,伍细不在庭。今为武臣者,皆乳臭木偶,有警则调边将边兵,此倒持之势也。臣愚以为宜如景泰天顺间,例添设都御史一员,专理京营戎务,而兵部尚书,仍每年二次会同阅视。令伍兵中各报所长,以类教习,各取其优者,递为伍兵之师,务令兼通。教之昼战,办其旗物,教之夜战,辨其名号。责成将领,各以所部教习多寡为优劣而赏罚之。年终大阅,则仿洪武间御前试验之例,以警其惰。至于将军营、四卫营,亦各操练,而大司马及都御史,举得以综核之。公侯伯等官及勋卫等,年二十五以下者送国子监,都指挥等幼官及嗣子送武学,各讲读《大小学》、《论孟》、《武经七书》、《百将传》及《大诰武臣》诸书,仍每月定期演习弓马。会操之日,一体考验,岁终行赏。有能专其业及策学精通者,送武举,或可以为将,不次擢用。其怠于进者,重罚之。仍令天下学校生员,亦兼习武经诸书,以备缓急之用。固文武一途之意也。南京则责操江都御史以营务军士,亦乘暇教习。南京直隶及各省则遣科道官或卿佐等官,分行整理,三司等官朔明□王会操。其幼官及应袭子,亦送学教习,举其能者如文官行取例。如此则禁旅乡兵,皆有实用。安假边兵而示人以弱哉!今都城内外,或御人取货,或剟帘剽金。请稽周礼士师,野庐氏、修闾氏之职,仿而行之,使乡闾有伍,道路有戒。又问民疾苦,有蠲免赈贷之实,以监司察守令以使臣察监司,贪酷病民者輙奏,举此弭盗之本也。虽然亦风俗有以移之。自逆瑾窃柄,人心大坏。虽号为士大夫者,亦或不畏清议,以贿赂为得计,钻剌为良谋。廉耻之道,几不复存。氓之蚩蚩,如之何其不奸且盗也。陛下如欲表正风俗,饬励士夫,宜旌举节义,而又统之以纲纪,辨贤否核功罪,宰执秉持,台谏补察,则风俗庶乎其少变矣。”下兵部议谓:“埙 言切当可行,其欲举周礼之职,虽非今制亦宜。令巡抚官督所属,略仿其意。慎里甲之编,严居停之禁,谨道路之关,申餋济之典,庶几盗贼可息。”得旨:“各营提督,俱仍旧。公侯伯年幼者并应袭子,不必送监。都督以下幼官,送武学读书。余如议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