纽约,大洋彼岸的世界之都。读书时,曾想过以留学的方式,去看看这里的世界。终究是没去成。
工作了,想过找个机会去旅游,看看电影里、书里、媒体上常出现的纽约。但,终究是没去成。
第一次跟这里的邂逅,是因为工作,但需要我们在纽约呆上两个多月,要去看看这里的社会,这里生活的人,还有来这里追逐梦想的人。
所以,我们在纽约租了房子,呆了下来。一边进行我们的拍摄计划,一边借此机会走进这座光环下的城市。
纽约跟北京正好是12个小时的时差,也就是说北京和纽约正好是黑白颠倒,刚到纽约,调整时差是个特别痛苦的事情。但经不住好奇,早早就会爬起来去看这座在想象中的都市。
我们租住的地方在新泽西,离新的世贸大厦也就隔着一条哈德逊河,对面就是曼哈顿。河这边安安静静,是充满着生活的氛围,楼下时常看着老头老太太,推着孙子遛弯。这其中不乏亚洲面孔。
坐在河边的长凳上,看着对面,有种岁月静好的感觉。对面的高楼里,是光环,是追逐,是竞争,是尔虞我诈,是梦想……这里是纽约,是曼哈顿。那座重新耸立的高楼,似乎也向世人证明,美利坚没那么容易倒下,虽然日子确也艰难。
不过,那些钢筋水泥里的故事,并不是我此行的重点,我也兴趣不是很大。
在钢筋水泥的丛林里,纽约有个巨大的肺,这个肺就是中央公园,它位于曼哈顿的中心。
骑马这种事,我小时候见过,已经好多年未见了,再见时没想到是在异国。骑马巡逻,其实挺帅气的,我们的首都北京,可否参考参考?警察骑着马,不时还能当个道具,满足一下路人合照的请求。
人们在这里发呆,运动,聚会,聚餐……在丛林社会里,觅得一块休闲之所,这是一种极大的平衡。寸土寸金的纽约,拿出5000亩土地来做公园,这是一个充满智慧和人文情怀的决定。
这里的草皮可以随便踩,鼻子里到处都是草香,隔壁的树丛里。松鼠不时还会冒个头。下午四五点,一柱斜阳打来,阳光洒在草地上,金黄一片,暖暖的,很美好。
但瞌睡虫爬上心头,困意袭来,多想倚着大树睡上一觉,无奈肚子一直在叫唤。揉揉眼,起身,去纽约觅点吃的。
完